木質防火門的產品要求
人氣:1106發(fā)表時間:2016-11-21 03:05:42
1)木材
(1)木材的選材標準應符合GB 14101-93的規(guī)定。
(2)木質防火門應采用窖干法干燥的木材,含水率不應大于12%。當受條件限制,除東北落葉松、云南松、馬尾松、樺木等易變形的樹種外,可采用氣干木材,其制作時的含水率不應大于當地的平衡含水率。
2)填充材料
填充材料應為按GB 5464《建筑材料不燃性試驗方法》檢驗合格的不燃性材料。
3)玻璃
玻璃應采用不影響木質防火門耐火性能的產品。
4)五金配件
五金配件應是經國家消防檢測機構檢測合格的定型配套產品。
2.木質防火門宜為平開門,必須啟閉靈活(在不大于80N的推力作用下即可打開)。并具有自行關閉的功能。
3.用于疏散通道的木質防火門應具有在發(fā)生火災時能迅即關閉的功能,且向疏散方向開啟,不宜裝鎖和插鎖。
4.帶有子口的雙扇或多扇木質防火門必須能順序關閉。
5.木質防火門安裝的留縫寬度和允許偏差應分別。其安裝要求應符合GBJ 206《木結構工程施工驗收規(guī)范》中有關規(guī)定。
6.木質防火門的門框與門扇搭接的裁口處宜留密封槽。且鑲填密封條。
7.木質防火門的制作質量,應符合下列規(guī)定:
1)表面應凈光或砂磨,并不得有刨痕、毛刺和錘印;小料和短料膠合門及膠合板或纖維板門扇不允許脫膠。膠合板不允許刨透表層單板。
2)門制作的允許偏差。